开放式基金(Open-end Funds)观念及分类
开放式基金(Open-end Funds)是指基金提倡人在设立基金时,基金单元可能股份总局限不牢靠,可视投资者的需求,随时向投资者出售基金单元可能股份,并可以应投资者的要求赎回刊行在外的基金单元可能股份的一种基金运作方法。投资者既可以通过基金销售机构买基金使得基金资产和局限由此相应的增加,也可以将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卖给基金并收回现金使得基金资产和局限相应的淘汰。
开放式基金是配合基金的一种主要范例,它和关闭式基金配合组成了基金的两种运作方法。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提倡人在设立基金时,基金份额总局限不牢靠,可视投资者的需求,随时向投资者出售基金份额,并可应投资者要求赎回刊行在外的基金份额的一种基金运作方法。投资者既可以通过基金销售机构购置基金使基金资产和局限由此相应增加,也可以将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卖给基金并收回现金使得基金资产和局限相应的淘汰。
开放式基金是世界各国基金运作的根基形式之一。基金打点公司可随时向投资者发售新的基金份额,也需随时应投资者的要求买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开放式基金已成为国际基金市场的主流品种,美国、英国、我国香港和台湾的基金市场均有90%以上是开放式基金。相对付关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在鼓励约束机制、活动性、透明度和投资便利水平等方面都具有较大的优势。
成长阶段
从基金成长的汗青来看,开放式基金概略颠末尾四个成长阶段:
●发生阶段。自1868年第一家公家投资基金外国和殖民地信托(the Foreign and Colonial Government Trust)在英国
创立到1924年美国波士顿创立世界上第一只公司型开放式基金——马萨诸塞投资信托基金为止
●低级成长阶段。从1924年至1940年美国《投资公司法》的颁布
●稳步生长阶段。1940年到20世纪80年月
●迅速成长阶段。20世纪80年月至今,全球基金获得迅速的成长。[1]
分类
从差异的角度我们可以将开放式基金分成差异的种别。
按照能不能在证券生意业务所挂牌生意业务,开放式基金可分为上市生意业务型开放式基金和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上市生意业务型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单元在证券生意业务所挂牌生意业务的证券投资基金,这类基金的生意业务两边是各个投资者。好比生意业务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上市开放式基金(LO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