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租赁观念以及现代金融租赁主要特征
金融租赁是指由承租人选定所需设备后,由租赁公司(出租人)认真购买,然后交付承租人利用,承租人按租约按期交纳租金。金融租赁条约通通例定任何一方不能半途毁约,租赁期满后,租赁设备可以由承租人选择退租、续租或将产权转移给承租人。金融租赁方法大多用于大型成套设备的租赁。
差异国度对金融租赁的界说、性质有差异的提法和划定。国际管帐尺度委员会所拟定的国际管帐尺度17中对金融租赁所作的界说是:“金融租赁是指出租人在实质大将属于资产所有权上的一切风险和酬金转移给承租人的一种租赁。至于所有权的名义,最终时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中国划定的金融租赁是指出租人购置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并将它出租给承租人在一按期限内有偿利用的一种具有融资、融物双重职能的租赁方法。承租人在租期竣事后,向出租人付出必然的产权转让费,租赁设备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承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也可作其他选择。[3]金融租赁是一种以融物取代融资,融物与融资密切相连的信用形式。它以融通资金为直接目标,以技能设备等动产为租赁工具,以经济法人——企业为承租人,具有很是浓重的金融色彩。
主要特征
金融租赁是现代租赁的一种根基形式,其主要特征是:
①金融租赁涉及三方当事人,需签订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济条约。金融租赁不只涉及出租方同承租方的租赁干系,还涉及出租方同供货方的供给干系。因此,不只要求出租方同承租方签订租赁条约,还必需由出租方同供货方签订供货条约。非凡环境下,还需签订其他经济条约。
②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商具有选择的权利和责任。金融租赁的设备和出产厂、供货商均由承租方选定。出租方只按照承租方的要求出资购置租赁物。因此,承租人对设备的质量、规格、数量及技能上的检定验收等认真。
③租赁设备的所有权与利用权疏散。在租赁条约期间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在条约期内交付租金只能取得对租赁物的利用权。
④金融租赁是融资和融物相团结的生意业务,融通资金起主要浸染。
⑤承租人要分期付出租金以偿付本息。金融租赁是一种信用方法,这就要求承租人必需凭据条约约定分期付出租金,以担保出租人在租赁期届满,收回购置设备的价款和该项资金租期内应收的利钱及必然的利润。
⑥金融租赁条约是不行随意取消的条约。一般环境下,当事人无权打消条约。
⑦租赁期内设备的调养、维修、保险和过期风险均由承租人认真。
⑧租赁期满,设备的处理惩罚一般有三种选择:续租、留购、退租,选择的方法一般在条约中注明。